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20年第95号公告,决定对2020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,实施抽查检验。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,涉及28类进出口商品,其中进口商品22类,出口商品6类,涉及童装、文具、电视机、打印机、电热水器、微型计算机等商品。在此提醒相关货主、货代企业,务必提前做好准备。详情参见海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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